包裝運輸包裝件跌落試驗方法GB/T4857.5-92
包裝運輸包裝件跌落試驗方法GB/T4857.5-92
包裝運輸包裝件跌落試驗方法GB/T4857.5-92 |
本標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 ISO2248-1985《包裝—完整、滿裝的運輸包裝件 垂直沖擊跌落試驗》。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運輸包裝件進行垂直沖擊試驗時所用試驗設備的主要性能要求、試驗程序及試驗報告的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評定運輸包裝件在受到垂直沖擊時的耐沖擊強度及包裝對內裝物的保護能力。它既可以作為單項試驗,也可以作為一系列試驗的組成部分。 2 引用標準 3 試驗原理 提起試驗樣品至預定高度,然后使其按預定狀態自由落下,與沖擊臺面相撞。 4 試驗設備 4.1 沖擊臺 沖擊臺面為水平平面,試驗時不移動,不變形,并滿足下列要求: a. 為整塊物體,質量至少為試驗樣品質量的 50 倍; b. 要有足夠大的面積,以保證試驗樣品完全落在沖擊臺面上; c. 在沖擊臺面上任意兩點的水平高度關苤得超過 2mm ; d. 沖擊臺面上任何 100mm 的面積上承受 10kg 的靜負荷時,其變形量不得超過 0.1mm 。 4.2 提升裝置 在提升或下降過程中,不應損壞試驗樣品。 4.3 支撐裝置 支撐試驗樣品的裝置在釋放前應能使試驗樣品處于所要求的預定狀態。 4.4 釋放裝置 在釋放試驗樣品跌落過程中,應使試驗樣品不碰到裝置的任何部件,保證其自由跌落。 5 試驗程序 5.1 試驗樣品的準備 按 GB/T4857.17 的要求準備試驗樣品。 5.2 試驗樣品各部位的編號 按 GB/T4857.1 的規定對試驗樣品各部位進行編號。 5.3 試驗樣品的預處理 按 GB/T4857.2 的規定,選定一種條件對試驗樣品進行溫濕度預處理。 5.4 試驗時的溫濕度條件 試驗應在與預處理相同的溫濕度條件下進行。如果達不到預處理條件,則應在盡可能接近預處理溫濕度條件下進行試驗。 5.5 試驗強度值的選擇 按 GB/T4857.18 的規定選擇試驗強度值。 5.6 試驗步驟 5.6.1 提起試驗樣品至所需的跌落高度位置,并按預定狀態將其支撐住。其直起高度與預定高度之差不得超過預定高度的± 2%。跌落高度是指準備釋放時試驗樣品是*低點與沖擊臺面之間的距離。 5.6.2 按下列預定狀態,釋放試驗樣品: a. 面跌落時,使試驗樣品的跌落面與水平面之間的夾角*大不超過 2 °; b. 棱跌落時,使跌落的棱與水平南之間的夾角*大不超過 2 °,試驗樣品上規定面與沖擊臺面夾角的誤差不大于± 5 °或夾角的10% (以較大的數值為準),使試驗樣品的重力線通過被跌落的棱; c. 角跌落時,試驗樣品上規定面與沖擊臺面的夾角誤差不大于 5 或此夾角的 10%(以較大數值為準),使試驗樣品的重力線通過被跌落的角; d. 無論何種狀態和形狀的試驗樣品,都應使試驗樣品的重力線通過被跌落的面、線、點。 5.6.3 實際沖擊速度與自由跌落時的沖擊速度之差不超過自由跌落時的± 1% 。 5.6.4 試驗后按有關標準或規定檢查包裝及內裝物的損壞情況 . 并分析試驗結果。 6 試驗報告 a. 內裝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 b. 試驗樣品的數量; c. 詳細說明:包裝容器的名稱、尺寸、結構和材料規格;附件、緩沖襯墊、支撐物、固定方法、封口、捆扎狀態及其他防護措施; d. 試驗樣品的質量和內裝物的質量,以千克計; e. 預處理時的溫度相對濕度和預處理時間; f. 試驗場所的溫度和相對濕度; g. 詳細說明試驗時試驗樣品的放置狀態; h. 試驗樣品的跌落順序、跌落次數; i. 試驗樣品的跌落高度,以毫米計; j. 試驗所用設備類型; k. 試驗結果的記錄,以及在試驗中觀察到的任何有助于正確解釋試驗結果的現象; l. 說明所用試驗方法與本標準的差異; m. 試驗日期,試驗人員簽字,試驗單位蓋章。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電子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機械電子工業部機械標準化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機械電子工業部機械標準化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黃雪、李建華、熊才啟、許瑾珠、趙世超。 |